事件
Waymo 正考慮終止與 Uber 的合作。這對蛻變看似合理——兩家都在無人駕駛賽道上衝刺、為什麼還要互相綁定?
但關鍵是:2023 年 Waymo 為什麼*需要* Uber?因為無人駕駛出租車要爆發、必須先有乘客。Uber 的應用程式、品牌、支付系統擁有全球最大的叫車網絡。Waymo 的技術再強、也無法改變「最後一哩路」——用戶習慣。
三年後情況反轉了。Waymo 在鳳凰城、奧斯汀、亞特蘭大累積了足夠的營運數據與品牌認知。而 Uber 呢?Uber 開始研發自有無人駕駛技術、甚至收購了自駕公司。一旦 Uber 的技術達到可用水平、Waymo 就從「合作夥伴」變成「可被替換的供應商」。
這就是平台依賴的悖論:妳用對方的分銷管道快速成長、但代價是對方掌握用戶關係與定價權。長期來看、妳的護城河(技術)被平台的護城河(聚集效應)反過來掠奪。
啟示
不是所有快速擴張都值得。有時候慢一點自建管道、反而能保護長期自主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