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背景
2026 年 6 月、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司長郭方明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宣布:「十五五」時期(2026-2030)、中央財政將保持較大力度支持城市更新、並同步實施稅收支持政策。支持工具包括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、中央預算內投資、超長期特別國債等多層次槓杆。
歷史脈絡
過去 20 年、中國城市化走的是「增量開發」邏輯:徵地 → 拆遷 → 新建 → 售賣。這套模式在 2000-2015 年間推動了城市化率從 26% 躍升至 57%、創造了 GDP 增長的巨大引擎。但副作用也很明顯:
1. 土地供應見頂:一二線城市建成區已高度飽和、可供開發的淨地越來越少 2. 鬼城現象:三四線城市大量新建住宅空置、成為沉睡資本 3. 融資模式破裂:依賴土地出讓金的地方政府收入開始下滑 4. 社會問題:大規模拆遷引發補償糾紛、公眾滿意度下降
為什麼現在轉向「存量更新」?
### 1. 供給側轉折 過去 5 年、新房銷售已見頂、房地產投資同比增速從 10% 以上跌至負增長。市場信號很清楚:不是總量不夠、而是結構性過剩。大量 1990-2010 年建的住宅進入「老齡化」階段(超過 20 年樓齡)、亟需改造。同時、商業物業空置率在一二線城市普遍超過 15%。
### 2. 金融槓杆的重新配置 增量開發時、槓杆指向「預售房」:開發商融資 → 施工 → 預售回款 → 滾動開發。但這套閉環在需求側斷裂後、信用鏈條斷了。存量更新的槓杆機制不同:不依賴銷售回款、而是依賴「改造後的資産增值」。財政部列舉的工具組合(專項債 + 超長期國債 + 預算內投資)就是「政府直接介入、拉長投資回報週期、承擔市場失靈」的信號。
### 3. 稅收工具的倒逼 文件明確提到「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主體可享受現行稅收優惠」。這意味著財政部在用稅收減免(而非直接補貼)來引導私人資本進場。這是很精妙的設計:比直接補貼更省預算、又能撬動社會資本。典型的減免政策包括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、房產稅(部分城市試點)。
核心邏輯鏈
增量時代的邏輯: - 目標:最大化新建面積 - 融資工具:土地出讓金 + 預售款 - 政府角色:徵地、審批 - 風險承擔者:開發商、購房者
存量時代的邏輯: - 目標:最大化既有資産使用效率 - 融資工具:財政撥款 + 稅收激勵 + 社會資本合作(PPP) - 政府角色:直接投資、減稅支持、規劃引導 - 風險承擔者:政府、社會資本、原業主
這不是簡單的「換個投資方向」、而是整個融資結構、利益分配、政府角色的系統性翻轉。
國際對標
日本在 1990 年代遭遇「失去的十年」後、大量老舊建築無人接手。政府的應對就是「都市再生特別措置法」(1999 年)——投入巨額公共資金、用稅收減免吸引民間參與。結果是:東京、大阪等城市的老城區被系統性改造、成為新的商業與居住熱點。但代價是什麼?政府債務率從 100% 攀升至 250%,社債市場長期低利率、資金成本極低才能消化。
韓國的江南開發(1970-1980 年代)走的是「政府主導、集中投資」模式、創造新的城市中心。但當增量飽和後、政府又在舊市區(如首爾鐘路)推動「再城市化」計劃、用公共投資 + 稅收優惠改造老商業區。
中國的存量更新政策借鑑了這些經驗、但有自己的特色:強政府、弱市場 的傳統下、政府直接調動資金的能力很強、但需要用稅收激勵來引導私人資本補位。
潛在風險與約束
1. 道德風險:一旦政府承諾「支持城市更新」、劣質資産也可能被認定為「更新對象」、造成資源錯配 2. 融資成本:超長期國債的利率本身不低、如果改造後的資産無法產生足夠回報、會轉化為明股實債 3. 利益衝突:原業主 vs 改造公司 vs 新使用者的權益如何平衡,決定了項目可複製性 4. 地方執行差異:中央政策好、地方執行往往跑形。稅收優惠被挪作他用、財政資金被挪作保工資、不是沒有先例
深層涵義
這個轉向反映了什麼?
短期:緩解房地產下行、激活內需的應急之舉。
:資産階級的財富重組。增量時代、財富在「開發商」;存量時代、財富在「資産管理人」。誰能拿到改造項目、誰就拿到了未來 10 年的現金流。